我国每百人中有1个黑户 上学就业没保障

2013年08月07日14:16  法治周末

  由于户口和社会保障体系挂钩,因此,“黑户”无法享受正常居民所能享受的制度保障。而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,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,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%。也就是说,每100个人里,就有一个“黑户”

  对不少“黑户”而言,一户难求。但在相关部门看来,如果放开户口登记,又会造成新的问题。

  7月25日,《羊城晚报》一则题为《女孩“黑户”16载 自杀后才落户》的报道再次将“黑户”问题拉入公众视野。

  所谓“黑户”,是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,意指没有登记户口的人。2011年,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透露,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,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,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%。

  据了解,由于户口和社会保障体系挂钩,因此,“黑户”无法享受正常居民所能享受的制度保障。

  如今,喝农药自杀的16岁四川女孩蔡艳琼已拿到了户口,但和她有着一样命运的其他“黑户”仍面临落户难题。

  据蔡艳琼的哥哥蔡波介绍,由于“妹妹是第二胎,要补交社会抚养费,但家里情况困难,所以一直都是‘黑人’”。

  蔡波说,妹妹两岁时,父亲就开始为户口的事情奔波。“不知道去了多少趟派出所,每次都是要么缺文件、要么办事人不在。”蔡艳琼还曾给派出所写信,希望警察叔叔“网开一面”,但一直未能解决。

  事实上,蔡艳琼的遭遇并非个例。马建堂就曾经表示,1300万无户籍人员,其中绝大多数为超生人员。

  而据福建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调研组调研,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这样的想法:如果超计划生育小孩都可以报户口,势必造成群众无所顾忌地超计划生育。所以,不让报户口,也是一种惩罚。同时,通过对户口控制,可以方便征收缴交社会抚养费。

  据介绍,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,要求公安机关对出生户口申报,必须经计划生育部门同意后才能落户。

  据了解,一些农村地区为了生男孩,前面已出生的女孩就不愿申报户口,以免计划生育部门发现超生;还有一部分则是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少,认为办理户口既麻烦又费钱,没有用,不想申报。

  移民,也被认为是“黑户”产生的一大诱因。

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红坡头村就是一个“黑户村”,村里有117户人家,约600人,几乎都是没有户籍的“黑户”。而在开远市周边的山顶,像红坡头村这样的“黑户村”还有好几个,如马头坡、平坡头等,官方称之为“自发移民”。

  根据当地官方调查,这些“自发移民”绝大部分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从周边省份及昆明、曲靖、昭通等更加贫瘠的山区迁徙而来,在城市附近的山区落脚,开荒种地。长期与原籍脱离,又无法入籍当地,使得这些“自发移民”和他们的后代失去了户籍。

  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,在中国,户口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。如果没有户口,就不能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,不论是上学、就业、结婚、外出,都会面临很大困难。

  20年来,家住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的邹龙军就因为没有户口,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“社会符号”,并为此付出代价:不能正常上学,不能结婚,甚至找不到一份稳定的工作。

  2002年,邹龙军曾跑去一家宾馆应聘保安,体检都合格了,但在办理入职手续时,单位要他出示身份证。尽管邹再三解释,但负责招聘的主管却不肯录用。从这时起,邹龙军才开始真切地感受到没有户口的烦恼。

  此后,邹龙军跟着师傅学电焊,由于聪明好学,他很快就获得了赏识。但几个月后,师傅接了外地的单子,由于没有身份证,他再次失去工作。

  而真正让邹龙军意识到户口问题的严重性,还是妹妹的婚事。

  邹龙军的妹妹和谈了几年恋爱的男朋友结婚,因为没有户口,不能办理结婚证,虽然最终还是摆了婚宴,但一家人却心病重重:“没有结婚证,就不受法律保护,万一两人感情破裂,怎么办?”

  事实上,问题还不止如此。邹龙军妹妹的孩子出生以后,同样上不了户口。看着天真可爱的外甥,邹龙军一点也高兴不起来,“我已经体会到‘黑户’的难处了,难道让下一代继续当‘黑户’?”

  而远在云南的“黑户村”红坡头村,与其说是“村”,其实是一群人群居在一起的一个部落。“村里”并没有村委会,村民没有户口,没有身份证,没有医疗社保,结婚领不到结婚证。

  甚至于一名村民在山下骑摩托车遭遇车祸身亡,因为无证驾驶,被判负全责,没有获得任何赔偿。而死者父母去领遗体还费尽周折,因为他们没有身份证,无法证明自己是死者的家人。

  事实上,前述四川女孩蔡艳琼的哥哥蔡波也表示,妹妹之所以喝药自杀,原因就是无法办理户口,导致不能参加中考。

  对于蔡艳琼为何之前迟迟不能上户口,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,蔡艳琼的父母没有结婚证,孩子上户口比较麻烦,之前蔡父来过很多趟派出所,但都是由于手续不齐。而当被问到哪些手续不齐时,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。

  而蔡艳琼一家人也充满疑惑,为什么十几年来“讨户口”这么长时间,却非得等到出事的时候,才完成这个心愿?

  有声音指出,媒体报道似乎已经成为推动解决“黑户”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。

 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,不少和“黑户”有关的报道在刊发之后,有关问题往往可以得以快速解决。比如云南红河州就在红坡头村被媒体报道之后,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加快推进解决开远农村自发移民“黑户”问题。

  不过,随着解决“黑户”问题的呼声日益强烈,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。

  2008年5月,福建省出台政策,明确“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户口登记前置条件”,并据此在两年时间里累积解决“黑人”、“黑户”近50万人。

  而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展开之前,福建省公安厅再次发文,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,“因各种原因出生后未落户人员,包括出生人口未登记户口(包括计划外生育人口)、大学毕业生的口袋户口、转业入户、刑释入户、回国定居人口都将予以落户”。

  在山西,相关部门在回复山西省政协委员卫忠平关于“黑户”问题的提案时也表示,对各类户口待定人员,按照有关政策规定,采取简化手续,特事特办的方法,通知群众尽快办理有关手续。特殊情况,将通过调查核查,采取超常办法,为群众解决上户难题。

 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看来,“黑户”一方面使得公民的上学、就业、出行等基本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,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户籍的信息管理功能。

  “户籍制度的功能在于反映真实的人口信息,尤其在目前的环境下,国家只有掌握了准确的人口迁移方面的信息,相关的社会管理才能够顺利进行。”

  余凌云认为,扫除“黑户”总体上是正确的,有利于社会管理和为国家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,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。但因为它牵涉到众多部门利益,各个部门在解决社会问题时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。

  有人则指出,从长远看,必须改革现行户籍制度,逐步摆脱户口与社会福利、个人发展的关联程度,避免城镇户口特别是大城市城镇户口成为有着巨大附加价值的资源。

  (资料来源:新华社、中国江苏网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羊城晚报》、《东方今报》、《新京报》、《黑龙江晨报》、《太原晚报》、《广州日报》、《长江商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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